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,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保证学部正常的教学、科研秩序,根据《基础医学部实验室管理规则》和实验室安全值班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课上的实验室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,无课时由各部门实验员负责,节假日实验室安全由门卫值班人员负责。各实验室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实验室安全值班值日制度。
第三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,熟悉并认真执行《实验室管理规则》内容,定时巡查并做好值日、值班记录,不得擅离职守。
第四条 值班人员临走前,须认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,检查实验设备及试剂存放情况,必须关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、门窗。
第五条 不准将无关人员带进实验室。
第六条 对可疑人员要严密注意,保证公物安全和自身安全。
第七条 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,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,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处理,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。
第八条 实验员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一日两次例行进行实验室检查,节假日前要全面严格检查。
第九条 实验人员每日填写安全卫生检查表。
第十条 系部每月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,消除隐患,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中。
基础医学部
2019年5月30日